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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2023-03-14来源 未知

 

各分支机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动我国标准化创新发展,更好发挥标准化在促进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2023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标准项目应围绕促进经济和技术的融合发展,符合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宗旨。
      (二)标准项目应体现创新引领,紧扣市场发展需要,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三)标准项目应围绕新基建、新材料、新技术、新能源。以及低碳环保、生态循环、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可持续发展等相关领域方面提出。
      (四)标准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经济发展规划和“一带一路”战略要求,推动标准走出去、技术引进来,有利于经济技术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五)工程建设领域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以及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标准。
      (六)各行业相关的岗位评价、服务评价、信用评价以及企业管理与评价等标准项目。
      (七)各行业专家、学者推荐的其专业领域内其他重大标准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标准牵头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相关机构,愿意提供开展标准研制工作所需的技术支持,确保标准项目顺利进行。
      (二)标准主要起草人应具有较丰富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具备开展标准制定的组织能力和技术实力。
      (三)申报单位应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发展和标准情况,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具备开展标准研究与编制的能力。
      (四)适应市场和创新需要,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促进创新技术产业化、市场化。
      三、申报程序
      (一)按立项要求填写《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发送至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邮箱。
      (二)根据申报情况,秘书处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审查,经审查通过的团体标准项目,将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和学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本年度标准立项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在2023年度内如需立项,可提交立项增补申请,经秘书处组织审查通过后确认立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鹏     010-52425067    18618123520
                  刘唯唯     010-57811642    18766109739
      邮 箱:china CIET@163.com
      附件: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关于征集2023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
团体标准工作秘书处
2022年11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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