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行业研究

信用管理咨询服务是什么?如何规范……

2022-08-12来源 未知

“信用管理咨询”在我国首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89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 号)等国家政策文件中均有提及。但是,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仍然处于基础研究不足、相关标准规范缺失、业界统一认知尚未形成的状况,导致信用管理咨询业务没有明确的界定义和业务规范,由此甚至造成一些机构出现违法违规的问题。
       在对信用服务机构的调研中发现,信用管理咨询服务属于信用服务业务之一,而且是目前社会上除了征信、信用评级、诚信评价之外普遍开展的第二方信用服务。在调研基础上,本文对信用管理咨询服务的业务类型、主要服务内容进行了梳理,对业务现状作做了分析,同时提出了信用管理咨询服务规范的建议,对于完善信用服务类别、明确信用管理咨询服务内涵与外延、规范信用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1、信用管理咨询服务是什么
国家标准 GB/T 22119—2017《信用服务机构 诚信评价业务规范》,“信用管理咨询”属于“信用服务——信用管理服务”类别,在 GB/T 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属于“7295 信用服务”,“信用管理咨询服务”对应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的“03.100.01 公司 ( 企业 ) 的组织与管理综合”,以及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的“A02 经济管理”。 

北京信用协会、深圳市信用促进会曾以团体标准的形式给出“信用管理咨询”的定义。北京信用协会团体标准 T/BCA01—2019《信用服务机构分类》,关于“信用咨询”类的定义有两个,分别是“信用管理咨询机构”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咨询机构”,定义分别为“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信用状况进行调研、诊断,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信用管理解决方案,并指导方案推行实施的专业机构”和“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设计、政策制定、课题研究、活动组织、信用培训等工作,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日常工作咨询服务的专业机构”,显然北京信用协会团体标准将“信用管理咨询”业务解决的问题区分为“组织信用管理”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而根据林钧跃老师研究,“社会信用体系”最初的名称是“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笔者认为“组织信用管理”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本质是相同的,可以合并为一个概念。深圳市 信用促进会在其团体标准 T/SZXY 001—2020《信用服务业分类及编码规范》中,将“信用咨询”作为“信用风险管理”从属概念,并将“信用咨询”细分为“合规管理咨询、商账管理咨询、融资服务咨询、信用修复咨询、其它咨询”等类别。笔者认为深圳市信用促进会对“信用咨询”的分类过于狭窄。
       “信用管理咨询”从字面上可以理解为“信用管理“的”管理咨询”。国家标准 GB/T 22117—2018《信用基本术语》将“信用管理”定义为“指识别、防范、转移和控制信用风险的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安排”。行业标准 SB/T 11222—2018《管理咨询服务规范》将“管理咨询”定义为“通过调研发现并确认制约组织管理、发展和经营活动的关键问题,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并通过培训、指导实施或运用技术手段,帮助各类组织解决相关问题的过程”。笔者认为此处“管理咨询”定义偏实践,但理论性、体系性不强。
       结合上述定义,参考 GB/T 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本文认为信用管理咨询指根据客户要求,依据其组织目标,进行内部、外部综合调研和分析,明确信用管理规划和信用管理目标,制定信用管理解决方案的服务过程。信用管理咨询既属于“信用服务”类、又属于“管理咨询”类,是二者的交集。
       结 语
       如今,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一个中长期规划(2014—2020 年)已经结束,基于近七年乃至更长时间的摸索实践,社会各界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知、关注度较之以往有很大提升,我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如今正处于向高质量发展、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关键期。如果说,近七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是一个总体设计的话,笔者认为《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则是第一个强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体系性的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则是第一个强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的文件。
       综上,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强调体系性、法治化、规范化的当下,各行业、区域、主体信用管理工作呈现普遍化、规模化的特征。而制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规范,则是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供给侧改革的基础性、创新性、紧迫性工程。在标准化的“简单、统一、协调、优化”理念推动下,建立统一规范,通过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供给侧技术水平的标准化,助力各行业、区域、主体信用管理标准化水平,进而提高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版权声明 - 意见建议 - 合作加盟 - 免责条款 -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建设部建材南新楼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57811643
版权所有: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双创与信用工作委员会 京ICP备17061392号-1